中山市质监局自启动电梯安全监管改革工作以来,全市购买电梯第三者责任险的在用电梯已达到13600台,占在用电梯总数的52.3%(全市在用电梯总数达26000多台);完成使用权者确认工作的电梯14400台,接近在用电梯总数的55.3%;新办证电梯由电梯制造企业或其代理商进行维保的比例达92%,比改革前提高了65个百分点。
一、广泛宣传发动。印制了《电梯安全监管改革》小册子3万份、《电梯安全知多D》小册子1万份、《电梯安全乘用常识》小册子2万份和《安仔带你坐电梯》5千份,免费派发给各电梯用户和广大乘客,营造良好社会氛围。
二、调研中山市产业实际及承载能力,选取两家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工作,有效解决“一家独大”、恶性竞价等问题;进一步完善保险方案,在降低投保费用的同时(由每梯90元/年降至70元/年),提高亡人最高赔付额(由30万元/人提高至100万元/人),既减轻企业负担又有效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。
三、制订改革工作措施,下发了《关于开展电梯使用权者确认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所有权者与使用权者必须签订格式化合同或者《承诺书》;同时发挥检验机构宣传辐射作用,在电梯定期检验环节中做好调研、宣传发动等工作。
四、约谈中山市各电梯维保公司负责人,阐明电梯改革的目的意义及工作举措,发挥其“领头羊”的模范带头作用,助推中山市电梯监管改革工作。
五、加强社会监督。在每一台已办理了责任保险的电梯轿厢显眼处张贴保险公司印制的《电梯保险标志》,向社会公开监督方式,集合力量加强改革工作社会监督。与此同时,通过电梯改革工作专题采访、制作公益广告投放、门户网站专题报道等方式,在“安全生产月”期间进行集中宣传,及时向社会公布电梯监管改革工作的情况、优势、成效等内容,巩固电梯监管改革工作成果。